关于攀枝花市仁和区第一污水处理厂及配套设施更新项目设计施工承包(一标段)标段的补遗01
致各潜在投标人及相关单位:
1、招标公告中3.1.1资质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独立法人资格。
(2)勘察资质要求:勘察单位应具备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
(3)设计资质要求:设计单位应具备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4)施工资质要求:施工单位应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更正为:3.1.1资质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独立法人资格。
(2)勘察资质要求:勘察单位应具备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
(3)设计资质要求:设计单位应具备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
(4)施工资质要求:施工单位应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其余事项不变
******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