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新沂市供水管网建设及提标改造工程项目 已由 新沂市行政审批局 以 新行审批﹝2019﹞可研01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配套 ,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2024年新沂市地表水厂提标改造工程 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概况
2.1.1 建设地点:新沂市唐店镇、窑湾镇。
2.1.2 项目总体建设内容:唐店地表水厂、窑湾地表水厂电气、设备及配套土建提标改造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所含全部内容
2.2 招标范围:包括唐店厂中间提升泵房及臭氧发生间空调采购及安装,高压配电柜除尘、卡爪更换,高压配电柜内部电器预防性试验和化验室LIMS系统安装及调试,视频安防监控及入侵报警系统采购安装及调试、碳滤池池顶防水,矾库做玻璃钢防腐,雨水管道清淤,污泥晾晒池,脱泥尾水处理,一期絮凝池改造,微絮凝池、排泥池、平衡池潜水搅拌器购安及维修,脱泥机维修等;窑湾厂取水泵站高压成套柜1项、加氯间超声波液位仪购安,模拟量输入模块、联机调试与中控室联机调试、数据分析库,脱水机房污泥、药剂流量计、自用水流量计、化验室整改,门禁控制及电子围栏、取水泵站配电间环氧地坪、砼挡墙,次钠投加泵、配电房环氧地坪、高锰酸钾井、加氯间事故池、厂区道路标示线等 。
2.3 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2.4 本标段工期要求: 180 日历天。具体开竣工日期以实际开工日期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投标人具备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申请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有效的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同时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B 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或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不得是个体工商户经营者;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更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的变更备案信息为准。
(2)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 同一项目批文、 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任一职务(已在其他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视为有在建工程)。
(3) 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 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 ,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3.3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情形
3.4 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 (苏信用办〔2018〕 23 号)。
3.5 投标人应提供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企业信用报告。
3.5.1 信用服务机构需在江苏省信用服务机构管理系统中申报信息,并在“信用徐州 ”或“信用江苏”网站公示(“信用徐州 ”公示地址:https://www.xuzhoucredit.gov.cn/xyfw/index.html)。
信用报告 需在 “ 信用徐州 ”和 “ 信用江苏 ” 网站进行公示(“ 信用徐州 ”公示地址: https://www.xuzhoucredit.gov.cn/thirdreport/ show_ list)。
3.5.2 投标人应在投标前告知信用服务机构信用报告使用地,督促信用服务机构及时在相应网站公示报告,并在“信用报告概要 ”页面上加盖“新沂市信用报告备案专用章 ”(备案地点:新沂市市府路 37 号经济发展局信用办,咨询电话 0516-******)。
3.5.3 投标单位应将经备案的企业信用报告原件扫描件上传于投标文件“投标保证金 ”模块 , 未经备案或未上传到指定模块的视为此项缺失,不能通过资格性审查。
3.6 投标申请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须取得《徐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3.8 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9 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 (〔2018〕第 6 号),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
3.10 本工程实行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拟选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录入“徐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
4. 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4.1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 银行电汇、 网银转账(必须从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
银行保函、o信用承诺、o保险保单、o担保保函 。投标人应在招标人已选择的缴纳方式中任意选择一种方式缴纳。
4.2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 壹拾肆万元
收款人:新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银行新沂支行
开户账号:************5-******
******银行支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必须确保投标保证金转账至专用账户,方可参与本工程投标。
4.3 ******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保函的数据文件(彩色电子扫描件)************银行保函(或保险保单或担保保函)”。
************************银行担保的内容。
保险保单要求如下: 无
担保保函要求如下: 无
************委员会。
4.4 投标人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在电子交易系统内签章生成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书并上传至投标文件“投标保证金模块 ”。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书的,按未提交投标保证金处理。
投标人在江苏省内参加的建设工程、水利工程、交通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中,以信用承诺方式(出具信用承诺书)进行投标担保的,如投标人未履行信用承诺,将会被招标人列为失信单位(列入失信行为记录), 同时投标人失信行为信息将会被推送至江苏省公共资源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当投标人已被记录失信行为,在下载招标文件或进行投标时,系统会依据江苏省公共资源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共享信息给出相关提示“在 xxxx 项目中,贵单位已被招标人(招标代理)列为失信单位,暂时只能通过现金方式缴纳保证金,如需解除限制,请联系招标人或相关代理单位 ! ”。
******委员会将视其为“ 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 ”
4.5 当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变更时,请及时在相应业务系统中变更信息,保证法人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一致性。
4.6 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人法人单位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支付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4.7 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保函、信用承诺方式的除外)。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 年 4 月 30 日至 2025 年5 月 20 日 09 时 30 分;
5.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 数字证书 ”登录“徐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8000/tpbidder) ”免费获取;
5.3 投标人自主选择任意―种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制作投标文件,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生成投标
文件时需支付工具使用费, 收费标准见“徐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中“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下载 ”栏。
6. 投标截止时间
6.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 年 5 月 20 日 09 时 30 分。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评分办法采用 合理低价法。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2.2.1 |
评审因素及分值构成 | 以投标报价为评审因素 投标报价分值为 100 分。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1 、评标基准值计算方法的确定 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从以下方法中随机抽取确定: 方法一;方法二; 2 、评标基准值计算具体细则见本章附件 B ,参数设置如下: 方法一:K 值取值范围: 95-98% ,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方法二:K1 值取值范围: 95-98% ,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Q1 值取值范围:65-85% ,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K2 取值为: 93% ;(K2 的取值范围,建筑工程为90%~100%,装饰、安装为88%~100%,市政工程为86%~100%,园林绿化工程为 84%~100%,其他工程 88%~100%); 3、特殊情形下,评标基准价调整方式: 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专家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
2.2.3 |
投标报价得分计算 |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 ,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 1% 扣 0 .6 分,每高 1%扣 0.9 分;偏离不足 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计算时精 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jszb/)、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
p://ggzy.zwb.xz.gov.cn)上发布。
10.其他
10.1 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招标人有权拒绝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10.2 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在开标过程如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技术支持客服电话,电话为:******00。
11. 联系方式
招标人:******建设局
地 址:新沂市市府路
联系人:张原勇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 址:新沂市钟吾路19号
联系人:庄工
电 话:******4678
2025 年4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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