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安县城区停车场一期项目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由万发改招标核字【2025】 21号文件批准,招标公告已由建设监管部门备案,现就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发布招标公告如下:
招标单位:******建设局
二、工程名称:万安县城区停车场一期项目
三、工程地点:万安县芙蓉派出所东侧、老农行宿舍楼、五丰农贸市场东侧、万安东大道河西商务写字楼南侧、万安县城北湿地公园东侧
四、工程概况: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及建设规模:本项目共包含5个停车场总占地面积27012.41平方米。芙蓉派出所东侧停车场占地5721.40平方米,可提供机动车停车位45个;老农行宿舍楼停车场占地1134.24平方米,可提供机动车停车位24个;五丰农贸市场东侧停车场占地5699.35平方米,可提供机动车停车位130个;商务写字楼南侧停车场,占地7247.33平方米,可提供机动车停车位188个,非机动车停车位51个;城北湿地公园东侧停车场,占地7210.09平方米,为临时停车场等(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五、资金来源:专项债券资金及一般债
六、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七、工程总造价:约706.82万元,本项目控制价: 570.66万元
八、工期:210天
九、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所涵盖的全部工作内容(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内容为准)。
十、对投标企业及项目部组成人员资质要求:
1、投标企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
2、拟派出的注册建造师的专业及级别要求: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
3、本项目需配备施工员1人、质量员1 人、材料员1人、专职安全员1人,其中: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提供上岗证书,施工员(市政专业),质量员(市政专业);安全员提供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C 证)。
4、本项目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和四大员(施工员、质检员、材料员、专职安全员)均为投标单位在职工,须提供聘用合同及社保证明(社保缴费凭证或者由企业注册所在地加盖社保局业务章的社保证明,含姓名、社保查询号或身份证号等)。社保证明的时限为连续近6个月(指开标前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所有的证明材料全部必须上传到投标文件中,如上传资料不全视为无效标。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6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为准。
5、根据吉市管办字〔2024〕7号文件规定要求,有文件中限制参与工程招投标的惩戒对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6、其他要求:根据赣建城镇〔2021〕19号文《关于房屋市政工程施工电子招投标活动中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共享江西住建云平台信息数据的通知》规定,外埠来赣单位参与本项目投标,拟派的注册建造师和“四大员”应在省外进赣企业信息公示中可以查询,且提供登记有效的查询结果截屏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7、投标企业需提供近三年无欠薪行为的书面承诺;
8、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内容不一致时,以招标文件为准;
9、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一、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即递交投标文件后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十二、评标办法:房建市政工程合理低价法
十三、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本工程采用电子招标,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次施工招标的投标人,请于2025年5月13日至2025年6月2日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等资料,并按电子招投标有关要求进行投标。
十四、投标保证金:壹拾壹万元整(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十五、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时间: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6月3日上午9时00分
2、开标时间:2025年 6月3日上午9时00分
3、开标地点: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万安分中心开标大厅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西省公共资源数智交易平台-交易系统******人民政府网发布。
招标单位:******建设局
联系人:康洋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睿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
2025年5月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