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委员会
项目名称:阜阳市党风廉政教育中心新建场所及界首留置分中心扩建场所后勤服务采购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阜阳市党风廉政教育中心新建场所及界首留置分中心扩建场所后勤服务采购项目
数量:1
单位:项
预算金额:****** 元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管理中心住宿和餐饮并对其建筑物、附属设施、客房、会议室、多功能厅、室内外运动场所、绿化以及中心的环境卫生与安全防范等进行管理。供应商负责为中心提供餐饮服务、客房管理及服务、会议服务、安保服务、卫生保洁、绿化养护、设备设施维修维护等工作。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消防和水电保障等共用基础设备设施上存在交集且不可分割。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章第三十三条“一个物业管理区域由一个物业服务企业实施物业管理”的规定,此次采购项目合同履行期限分别自场所启用时开始,至原场所服务合同到期为止。
(二)后勤服务需确保稳定性和连续性。教育中心和界首分中心始终处于满负荷运行状态,后勤保障工作任务重、压力大。通过单一来源的采购方式,避免出现变更服务单位及相应的过渡期的情形,以及同时有二家物业公司服务产生的资源浪费、沟通协调困难、法律责任不清等系列弊端,有助于确保服务质量的稳定性、协调性和连续性,为审查调查工作顺利推进提供稳定的后勤保障。
(三)场所特殊,安全性强、保密性要求高。教育中心和界首分中心作为我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开展集中办案场所,承担省、市、县区纪委监委留置案件办理保障工作。安全性、保密性和敏感性较高,需要物业从业人员具备较高的安全意识和保密意识,确保场所安全性和保密性。因此,教育中心和界首分中心后勤服务项目属于具有特殊要求的公共服务项目。目前的物业公司服务质量好,认可度高,该公司团队成员安全保密意识强、工作认真负责、热情周到,较好的完成了后勤服务保障工作。
综上所述,阜阳市党风廉政教育中心******有限公司提供教育中心新建场所和界首分中心扩建场所后勤服务。本次采购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情形规定。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黄山路588号大溪地现代城二期5幢202室
三、公示期限
2025年09月15日 至 2025年09月22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无
五、联系方式
1. 采购人
联系人:孙主任
联系地址: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清河东路539号
联系电话:******
2. 财政部门
联系人:******管理局监督管理科
联系地址:阜阳市颍州区三清路666号
联系电话:******
3. 采购代理机构(如有)
联系人:乔工
联系地址: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三清路666号市民中心三楼6号厅
联系电话:0558-******(备用电话:0558-******)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注意: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并同时抄送相关财政部门。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