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2025-2026年度综合
保险项目
致各投标人:
针对招标文件有关内容做如下修改:
1、原招标文件前附表中第17点本项目评标办法:“综合评标法,其中商务50分,技术资信30分”修改为“综合评标法,其中商务50分,技术资信50分”。
2、原招标文件第五部分评标办法中资信商务及其他(12分)“保险公司2022年度的综合偿付能力,300%以上得4分;300%以下200%以上得3分;20******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且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不提供不得分)”修改为“保险公司2023年度的综合偿付能力,300%以上得4分;300%以下200%以上得3分;20******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且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不提供不得分)”相应位置也作同样的调整。
3、原招标文件中第二部分项目需求增加:
险种五:机械损坏险
保险条款 | 机械损坏险标准条款及其附加条款 |
被保险人 | ******有限公司和其选定的其他关系方(各方以其各自在本项目中的保险利益为限) |
地 址 | 嘉兴市 |
保险期限 | 1.按照每列有轨电车车辆接到招标人书面通知的第二天0点00分时保险生效并开始计费,保险期限为一年(以第一辆投保车辆保险生效起一年,后续所有车辆保险终止日期与第一列车辆保险终止日期相同),每列车辆保费不足一年的不足月数按月比例计算保费; 2.保险生效日期在每月15号(含15号)之前的,当月按一个月计算,15号之后的,当月保费视作优惠,从次月开始计算。 |
保险地点 | 被保险人所有经营、活动、调试、运输所涉及的区域,包括但不限于运营区域,调试区域,车辆存放、检修等场所,以及运输区域 |
保险项目 | ******有限公司运营项目,详见清单 |
保险金额 | 20辆有轨电车总值约3.76亿元, |
免 赔 额 | / |
保费支付 | 合同签订后,保险生效后并收到保险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30天内一次性支付保险费用。 |
司法管辖 | 本保险单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管辖 |
附加条款 | / |
险种一:财产一切险中增加附加条款的内容
1、有轨电车车辆保险条款
2、错误与遗漏条款
3、不受控制条款
4、不使失效条款
5、指定理算师条款
6、预付赔款条款
7、违反条件条款
8、重置价值条款
9、自动恢复保险金额条款
10、保单终止条款
11、放弃代位追偿权利条款
12、时间调整条款(72 小时)
13、财产防护及保存条款
14、灭火费用条款(限额:RMB10,000,000 元)
15、清理费用条款(限额:RMB20,000,000 元)
16、额外费用条款(含空运费,限额:损失的40%)
17、专业费用条款(限额:保险金额的10%)
18、锅炉及压力容器爆炸扩展条款
19、场所外财产条款
20、临时移动条款(限额:保险金额的25%)
21、公共当局扩展条款
22、罢工、暴动、民众骚乱条款
23、地震、海啸条款(限额:保险金额的 100%)
24、内陆运输条款(限额:每次事故 RMB3,000,000 元)
25、资产增加条款
26、重新安装条款(每次事故及累计赔偿限额:保险金额的25%)
27、露堆财产保险条款
28、成对成套项目赔偿条款
29、恶意破坏条款
30、清除污染费用扩展条款(限额:保险金额的 30%)
31、车辆试车条款
32、重大过失扩展条款
33、陆地运动条款
34、洪水条款
35、公共设施条款
36、盗窃险条款
37、自动喷淋损失条款
38、广告霓虹灯扩展条款
39、车辆跨线调配条款
40、自动承保条款
41、玻璃破碎扩展条款
42、碰撞条款
43、财产名义条款
44、自动保障接管财产条款
45、自动承保新地址条款
46、自动延期条款
47、变动和修理条款
48、鼠咬及虫蛀条款
49、特权准许条款
50、恐怖主义扩展条款
51、关税条款
52、自燃扩展条款
53、雇员/委托人物品条款
54、“三停”损失保险条款
55、烟熏扩展条款
56、水箱、水管爆裂扩展条款
57、意外污染条款
58、液体泄漏、渗漏条款
59、建筑物外部附属设施扩展条款
60、疏散费用扩展条款
61、测试、重新测试、试验条款
62、媒介物扩展条款
63、清理排水道费用条款
64、“污闪”损失扩展条款
65、复制费用扩展条款
66、便携式设备附加条款
67、草木特约条款
险种二:公众责任险中增加附加条款的内容
1、广告招牌及装饰物责任条款
2、机车事故条款
3、契约责任条款
4、火灾、爆炸、烟熏和中毒责任条款
5、灭火及所致水损责任条款
6、急救费用条款
7、交叉责任条款
8、人身侵害责任条款
9、罢工、暴乱、民众骚动及恶意行为条款
10、放弃代位追偿权利条款
11、保单终止条款
12、错误与遗漏条款
13、预付赔款条款
14、不受控制条款
15、指定理算师条款
16、董事及非体力劳动雇员临时海外公干责任条款
17、无过失责任条款(每人每次事故赔偿限额RMB 1,000,000.00元,累计赔偿限额RMB 10,000,000.00元)
18、提供物品及服务条款
19、违反条件条款
20、重大过失扩展条款
21、服务人员条款
22、附加被保险人条款
23、试车责任条款
24、建筑物改变条款
25、车辆装卸责任条款
26、急救责任扩展条款
27、自动承保新地点条款
28、外出工作附加条款
29、精神损害抚慰金扩展条款
30、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个人第三者责任条款
31、出租人责任条款
32、电梯、升降机和扶手梯责任条款
33、独立承包人条款
34、社会活动责任条款
35、污染责任保险条款
36、公共卫生缺陷责任条款
37、疏散费用扩展条款
38、商业空间设施条款
39、演习活动条款
40、自然灾害扩展条款
******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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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月14日
附件